<>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普通货物2025年度运输项目(招标编号:CGZB202505003)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国外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
线路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线路一 线路二 |
普通货物2025年度运输招标 |
按需求 |
无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或分路线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 线路明细见附件。
二、招标期限:
沈阳工厂—全国(详见附件)、招标期限暂定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 月31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招标有关说明:
1 招标项目的有关说明:
- 运输方向为从沈阳工厂发往全国客户需求地、具体细节详见报价单。
- 沈阳远大电梯工厂—全国、车型要求:
2、 投标保证金:
A、参加招标的运输公司须于开标日前三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 支付20万元投标保证金, 并以款项到账开始生效。
B、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 凡未中标单位, 招标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返还。
2 投标价格的要求:
A、投标书中的运输报价为含税价
B、标的物价格币种: 人民币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招标方式, 要求参加投标车队将招标文件填写内容及盖公章后以邮寄或亲自带到开标现场。开标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开标结果。
1 中标的原则
A、分线路中标,最低报价为拟中标单位。
B、报价按照投标报价表格填写的权重总价排名,从低到高排列,最低者为拟中标单位。(我司有权按线路、车型发起多次议价)。
C、现场三轮报价,第三轮报价最低者为预中标单位。
D、中标后,需要实地考察中标单位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满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不符合要求,后续排名运输公司接替。
E、每个线路评标计算方式:(例)线路一总价=区域一所有城市和车型的单价之和乘以区域一权重+区域二所有城市和车型的单价之和乘以区域二权重+......+区域十五所有城市和车型的单价之和乘以区域十五权重。线路一总价低者为线路一中标厂家。(线路二等同算法)
五、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公开招标方式, 要求参加投标运输公司将招标文件填写内容及盖公章后以邮寄或亲自带到开标现场。沈阳远大集团(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监标委员会在规定开标时间进行监标及开标。
1 中标的原则
A、分线路中标,最低报价为拟中标单位。
B、报价从低到高排列,最低者为拟中标单位。(我司有权按线路、车型发起多次议价)。
C、现场三轮报价,第三轮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 运输车辆
1、运输车辆要求
乙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应为适合电梯产品货物运输的车辆,应保持车辆清洁,并有足够的设施保证防雨、防潮,以确保货物运输品质及货物的运输安全需求,若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未能达到上述要求,致使甲方的货物遭受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2、运输车辆的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营运要求,且须向甲方提供其明细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相关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货物保险等。
3、运输风险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运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运输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合同期满后且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纠纷后三个月内。
七、 承运要求
1、操作规范要求
1.1甲方应在使用车辆前1天(17:00前)由专人负责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车辆调运单》后,必须派专人(由乙方出具书面授权书,在甲方处备案)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提货地点(公司院内),若非乙方指派的专人,须持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提取货物时,应按照甲方提供发货明细仔细核对所承运货物的种类、数量、规格等,如有异常,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确认无误后,在《货运签收单》上签字。若运输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现场时,发现与《货运签收单》上载明的种类、数量、规格不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部运输车辆送达同城市的不同现场,乙方应谨慎按照甲方指定的送货地点将货物依次送达,不得出现货物遗失、送错等情形,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第三方所有车辆进行运输,乙方保证运输车辆应符合承运甲方产品的各项要求、满足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的要求,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约定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所有车辆的相关资料。在运输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5如甲方取消用车,应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在车辆未到达提货地点前通知乙方。车辆到达提货地点后取消用车每次支付200元/车(含9税)退车费,由乙方开具发票。但若车辆未按时到达提货地点的,甲方无需支付退车费。
1.6乙方在甲方指定提货地点装载货物,货物出厂后自愿选择是否称重,若超重,凭称重单据及货车在称量工具上的证明图片、视频进行结算,或返回甲方工厂重新调整;若因未称重导致超载处罚的,甲方不予承担超载处罚,只承担超重部分的运输费用。
1.7乙方在甲方指定提货地点装载货物, 根据《车辆调运单》要求车型进行运输。如《车辆调运单》要求配货车型,必须保证来厂提货车辆一次性装完,如两车来厂装货必须同时到厂,不允许超过两辆车装载配货。
1.8、乙方接到甲方《车辆调运单》后,自行确认好目的地是否禁行,乙方应提前做出预判、自行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货物顺利到达目的地,如:提前办好通行证等,以免延误运输时效。
1.9、乙方应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回复甲方提出的货物运输车辆信息,到达时间等。如因沟通不畅导致现场产生误工费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0、乙方接到甲方《车辆调运单》后,按《车辆调运单》需求日期当日的15.30前提供出相应的车辆信息。如无法提供,甲方视为乙方无法提供相应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自行组织运输,若运费高出本协议规定的标准,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运输合同。
1.11乙方应保证甲方整车货物、配货货物运输时效“24小时不少于800公里”。如因乙方无法按运输时效到达现场,导致产生误工费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货物的安全性要求
2.1乙方应保证产品运输途中的安全,做好各项防护。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等情况,乙方需按产品的出厂售价进行赔偿。
2.2运输车辆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启动其他车辆继续运输,货物损失部分,甲方提交损失明细等索赔资料后,甲方将在乙方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从运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扣留甲方货物,否则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行中途倒货,一旦发现乙方将货物拉出后私自进行倒车,除按违约逾期到货处理外,并对乙方应按每车运费的3倍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3、车辆管理规定
3.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车辆调运单》后,应根据时间要求以电话或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甲方派车情况,说明车号、车型、司机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在计划要求的时限内到达甲方提货地点。
3.2甲方每月对乙方承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每月定期通报。不能满足甲方运输要求的责令乙方进行改进、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运输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运输合同。在一个月内,乙方用车计划及时率低于95%的,甲方将在月结车费中按等比例支付,乙方超过5%的车次逾期4小时以上或3%的车次逾期8小时以上没有及时派车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加重处罚,直至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3乙方必须制定适应甲方的物流运输应急预案(主要指节假日、高峰期、特殊气候、车辆异常等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3.4乙方提供车辆载货重量要求如下:17.5米车需载货重量30吨,12.5米挂车载货重量28吨。
3.5乙方提供车辆厢板尺寸要求如下:17.5米车 长度别为17.5米、宽度为3米。
4、到货规定
4.1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按《货运签收单》当面点清货物。若途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同时乙方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货物的准时到达。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首次将对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30%扣除运费,再次及之后将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50%扣除运费,甲方有权从应付运输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4.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是否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相符,并保留好有收货人签字的《货运签收单》,因签字无效或有误所造成的甲方货物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应提供货物的交货地点及收货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乙方送货的准确性。
4.3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点交付货物,而将货物交付给第三人或在其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货物不能按期到达、受损或遭受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4.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地点内卸货所产生的倒货费等费用乙方承担。若逾期,乙方需在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4.5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乙方需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将不再对乙方给予处罚。
4.6因甲方现场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乙方车辆在车辆到达48小时仍不能及时卸车的,甲方对超出48小时后的每台车按每24小时加付200元/车(12.5米车)、300元/车(17.5米车)押车费付费。滞留时间计算依据甲方安装现场项目经理和乙方派出的该车辆的司机共同签字的《货运签收单》为准。
4.7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收货人签字的《货运签收单》交回甲方,若逾期未交回,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到交回为止;若将凭证丢失、损坏,乙方负责找收货人补签,否则甲方不予以结算,所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其它规定
5.1乙方须与甲方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维护甲方公司形象,不得发生各种影响甲方客户的情况。若因乙方原因产生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运输合同。
5.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物流商,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吃、拿、卡、要的腐败现象,可直接向甲方公司监察部进行投诉(电话传真:024-25162702 )。
5.3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任何费用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运费或在运输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八、 运费的支付
1、甲方凭乙方返回的收货人签字的《货运签收单》及《车辆调运单》作为支付运费的主要依据。如《货运签收单》丢损则不予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2、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初根据上月的实际发货车数办理运费结算手续,在收到乙方的正规运输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汇形式付款。
九、 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以2025年05月 13日开发大路16号街中石油加油站的0#柴油价格为合同的基准价格( 6.64元/升 )。当0#柴油价格对比合同价格上下波动10%时,运费价格增减3%。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在申请的下个月结账前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价格结算。
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项目的能力或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万元(含 500万元)、 注册时间在5年以上,实缴资本不低于 300万元,
3、社保缴交人数不少于 5 人,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4、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三证为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5、自有运输车辆或签约挂靠车辆不低于5台(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签约/挂靠车辆需提供与物流公司签约/挂靠的合同或合作关系证明)。且车辆品质符合国家安全运输的要求。
6、如公司法人不能到开标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参标人需提供6个月以上公司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7、提供货物保险保单(有效期不低于2025年12月31日且连续投保至少 1年。)(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法人身份证;
10、货物保险证明材料。
11、9%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12、中标人未在招标完成后,未按照约定日期签署运输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招标人将对该线路重新进行招标。
13南京、重庆工厂零担运输时效保证3天运输周期。
1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此次招标商务标,至少三轮比价(可多轮比价)及相关商务条款满足后,最低价成交。
5)商务部分及运输细节有任何异议,随时联系相关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设技术标,只设商务标,商务标内容为“2024年快递运输投标报价表(含权重)”。
7)商务标报价需填写完全。
8)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要求投标人自行携带密封商务标至少三份,内含纸质盖章报价及内有电子版报价U盘。
15、投标保证金:确定为合格投标单位后,需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25年05月21日下午16:30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沈河支行
账号:21001480008050000867
注:如在截止时间前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后下载银行回执单(备注投标编号和招标名称)发送到此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业务联系人:姜洋,联系电话:18842510812
十一、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25年05月13日以WORD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官网发放。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方式、开标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6: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9 :30 (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需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采购部姜洋收,开标地点在D1车间2楼原信息部会议室。
注:投标报名表扣章扫描发送到此邮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如在截止时间前没有发送,则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
十三、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27号
商务标负责人: 姜洋
联系电话: 18842510812
报名邮箱: 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运输细节衔接负责人电话:曲波 1347824998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