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招标单位: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27号
邮编:110027
联系电话:13897989208
联系人: 闻殿辉
招标项目: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会议室大屏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二、标书截止日期及地点
应标单位在2025年03月 28 日16:30前将标书送达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1.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
1.3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需注意的事项:
2.1投标人严禁在定标前撤回投标。
2.2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我方要求时间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3投标人严禁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方准备资料
1.有效的资质证明
应标单位应出具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印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简介。
4.方案报价表(单独封存)
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递交一式 3 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2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内。
(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的签字和盖章。
8.其它补充材料
三、招标文件和准备标书时间
3.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和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索取详细方案内容。
招标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03月28日16:30
报名联系人:闻殿辉
电话:13897989208
四、项目要求及服务响应表
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要求)
分包产品名称:设备招标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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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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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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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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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 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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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交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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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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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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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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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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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支持5分钟
★现场支持:( 10)分钟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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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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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在7个工作日内交付并保障12个月;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项目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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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对产品指标的要求)
产品名称: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会议室大屏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详细技术参数请咨询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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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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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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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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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地点范围具体指: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新建会议室。
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范围具体指: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会议室所涉及大屏,电脑等硬件设备。
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中的货物和服务应在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按时全部送达项目现场,并实施完成。
2、 项目完成时间及质量保证期
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日(日历日)内完成(包括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
正常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所列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进行免费维修。
3、项目人员安排
项目人员分工清晰,专人专职,能够严格按照整体进度要求进行相关人员安排,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4、技术培训服务
(1) 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工程资料,供应商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等。
(2) 在设备安装和系统调测期间,采购方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供应商有义务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培训。
5、现场设备配置要求
硬件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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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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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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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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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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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3.84m*1.92m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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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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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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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配置要求:CPU:I5,内存:8G,固态硬盘:25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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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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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
(1) 设备应兼容我方已有设备包括音响,话筒,视频摄像头等;
(2) 屏幕外部框架有我方自制,供应商需配合我方工艺人员出具加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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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12个月维保)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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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会议室大屏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设备供应商需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内如有坏损免费维修或更换。
1、包装和运输
1.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
1.2包装与保护: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1.3(如果有)包装标识:投标货物的每一包装箱应在邻接的四侧用不退色油漆做出醒目的中文字样的标识,如:a.收货人全称及收货人代号;b.合同编号;c.装运标志; d.运达目的地;e.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f.毛重/净重;j.运输尺寸(长×宽×高,厘米计算)等等。
1.4由卖方负责完成货物运输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检验和验收
2.1卖方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货物送达使用方指定地点后,由使用方、卖方共同进行验收。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2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使用方保留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关于技术规范: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若技术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及有效的产品认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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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